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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点都各有优缺点。投机倒把风险高,如果被抓到那就是万劫不复。但这个来钱快,没有啥技术要求,而且只满足自己一个人的需求,是非常好达成的,也不用和人共享。但问题就是,赚到钱了也没办法放到明面上去提高生活水平,仍就还得偷偷摸摸的来。可不管是住在知青点还是王小麦那里,苏苗苗都没办法满足这个要求;而通过大队或公社,有钱一起赚,有肉一起吃这点主要是费脑子又辛苦,得切合实际和周围环境去想出一条可发展的路线来。自己作为知青的身份很难服众不说,也没办法面面俱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但好处就是,大家都吃好喝好,她干啥也就不显眼了,而且还能获得社员村民的认可,方便她这两年在大队里生活。一上午,苏苗苗都在思考这些问题。等活干得差不多了,该下工的时候,苏苗苗也琢磨得差不多了,她想来想去,还是想要两把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有两个选择干啥非要选一个呢。但两个选择却有着共同的问题——两个都没办法立即起效。投机倒把得给她升级转正的时间,集体赚钱更是得费时间费功夫,还不一定能成功。不过,既然要两把抓,那么在解决所出问题时也要同时进行。苏苗苗站起身来,捶了捶有些酸疼的后背,觉得自己一方面要尽快给农场升级,一方面也要找借口去一趟公社和县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法子。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苏苗苗!…………下工的路上,苏苗苗和王小麦在和老杨家一家集合,准备一起回去吃饭的时候,在路过了一户土坯房时,就听到里面一阵吵闹。大舅妈看了一眼,没忍住跟旁边的二舅妈和三舅妈嘀咕着“老林家又打起来了,是不是真要分家了”的话。话音还未落,就听见里面一声怒吼道:“分家!今天不把林三柱你这个懒蛋分出去,我就不是你亲娘!一听这话,老杨家的妇女和跟在后面也一起下工的社员们,耳朵都支棱起来了,脚步也放缓了,满是看热闹的模样。苏苗苗倒是没啥好奇的,但大家都站着不动了,她也就跟着准备听一耳朵。农村没啥娱乐生活,这种家庭纠纷,大概就是大家的快乐源泉?苏苗苗看着全都一脸兴奋,等着这户人家拉开大幕扯大戏的样子。不禁内心感慨:吃瓜,果然是从古至今,人民群众都喜闻乐见的。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喜欢的话,还请大家多多收藏文章、收藏作者专栏,谢谢。关于进度慢,风格有点啰嗦这点,我只能说尽可能去改进,因为也是第一次写文,节奏把握得的确没那么好,但我会努力寻求进步的。不过有一点大家可以放心,就是虽然我推动的慢,但我也不会卡字数,基本上小标题表达的是什么,内容里面就会是什么。虽说进度慢,但我可以多写多更新,以此来弥补我的节奏问题。今天这篇又是5k+,都是我下班当天晚上写的,然后放进存稿箱,定时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发,我还会继续努力,也会坚持的!希望大家可以见证我的进步和成长!第15章老林家是北河沟大队不多的外来姓的一家,老林头当年是闯关东逃难来的,带着老婆和三个儿子也算是扎根在北河沟大队了。后来老林头去世,他婆娘张翠芬掌了家,养活着三个儿子。到如今,她最小的儿子林三柱都已经三十了,家里却因为一个女娃娃争吵不休,闹到要分家的地步。苏苗苗跟着老杨家一家站在一旁看热闹,当然了,除了他们,还有近一整个大队里的人都凑了过来,站在老林家门口,三五成群的,像是看电影似的,有几个还真是揣着瓜子来的。她对老林家发生的事情不太清楚,听了半天旁边的人小声的议论,她才多少弄清楚了这是咋回事。原来是这老林家几年前捡来的女孩子突然被爆出来是这家二儿子的亲闺女。得知这个事儿的二儿媳妇不干了,抱着儿子要回娘家,这家里就乱了起来。儿媳妇要求把这个闺女轰出去,这林二柱先不说同意不同意,那张老太太倒是宁可这儿媳妇抱着小孙子回娘家也要把这闺女留下。同时,还要把捅出这个事儿的三儿子给分出去。苏苗苗听着这名字和这事情总觉得二叔,像是搁哪儿知道过。她皱着眉思索着自己是在哪儿听过类似的事儿,苏苗苗觉得自己一定得想起来,不然她总觉得这事儿听起来有些让人心慌。这时,旁边的大娘大婶们还在议论着。“听说珍宝是林二柱和西安城里的女人生的,林二柱那个正式工也是那女人给他找的。”“怪不得总说去县城打工,留着家里的婆娘和儿子也不关心,原来是还有个相好的在县城哩!”“大柱娘还说珍宝是她好心捡回来养着的,当时我就纳闷,一个捡回来的丫头片子起啥珍宝啊,听起来倒比她家的亲孙子孙女还看中。结果谁晓得竟然是二柱的亲闺女!怪不得大柱娘这么抠门难缠的人会对珍宝那么好,闹半天是亲生的啊!不过这孩子这几年长开了,看着倒是喜庆,像是个有福气的。”“有啥福气啊,瞅瞅现在因为她,给这老林家闹的。这大柱娘是不是也魔怔了,为啥要把她家老三分出去啊?虽说她家老三天天磨洋工,也不像样子,但做出这种丑事的,不是林二柱吗?”…………苏苗苗听到这里“珍宝”的时候,就一下子惊醒了。像是散落的珍珠项链终于找到了最关键的链条可以重新串连起来一样。珍宝,林珍宝!这不是她穿越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的女主角吗!那本书的名字叫《珍宝的幸福生活》。大概讲述的,就是一个小姑娘天生福运,虽出生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却自带非凡的福气,随便上个山就能挖到人参,下个河就能救到一个大人物……总之就是锦鲤附体,幸运值满点buff一样,最后带领全家致富不说,还考上了大学,与军人男主相遇,最终收获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这本小说是在苏苗苗餐馆里,前台工作的小路推荐给她的,说是打发时间还不错。苏苗苗那几天刚忙完分店的事情,只等着去考察具体地点就行,想着既然有时间也没有什么其他事,便去绿江网站订阅了全文看了看。苏苗苗平时也会看一些网文打发时间,但年代文很少看,所以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挺感兴趣的,文毕竟是她外公和母亲都经历过的年代,对于从小听外公讲从前的故事的她而言,这本书在最开始的确不错。可越看到后面,苏苗苗就觉得奇怪。其中主要的矛盾点,可能就是女主的设定太逆天了。对她好的人就能得到她自带福气的笼罩,跟着一起变好。对她不好,甚至只是有间接冲突,让她或对她好的人利益受损的人,就会霉运连连。而且,她的好运气让这世间所有的好事好物好人都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而易举就拥有了一切,根本不用付出努力,也无需经历辛苦磨难,好比唐僧刚出长安就发现所谓的“西天”就在长安外十步远都不到的位置,什么九九八十一难倒都像是那些妖魔鬼怪的磨难。这让从来都是靠自己拼搏努力才拥有幸福生活的苏苗苗看来纯属无稽之谈,女主的这个设定颇有一种绝对黑白的荒诞与怪异。但看小说也看缘分,苏苗苗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再加上她已经将全文都订阅了,所以哪怕感到不适,苏苗苗也还是完完整整地看了全本书。……虽然说因为看完之后觉得女主的能力太恐怖而做了两天晚上的噩梦,并且努力想把这段记忆甩开,但看了也还是看了。如果说苏苗苗当时看的时候是有些后悔,但现在她却是恨不得再拿到这本书重看一遍,不漏掉半点关键信息。毕竟她是真没想到,闹了半天自己这不光是穿越了,还是穿进书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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