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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有节奏地摸着崽崽的背当作安抚,又亲了亲他的额头和胖脸蛋,安慰道,不会有别的娘亲,就只有爹爹和崽崽好不好?小家伙高兴地点了点头,糯糯的声音开心道,还要有奶奶、叔叔、滚滚,还有大黑、小白、大黄、阿绿、阿花大黑、小白是崽崽的狗,大黄是崽崽的一只肥胖爱吃不爱运动的橘猫,在滚滚来之前,是崽崽的第一爱宠,滚滚现在每天享受到的□□,都是以前大黄的待遇。阿绿是崽崽的鹦鹉、阿花是崽崽的一条过度肥胖的锦鲤。嗯,崽崽的宠物充分体现了物肖主人形,都长得肥噜噜的。沈初心里又暖又胀,觉得自家儿砸怎么就这么乖这么可爱崽崽在沈初怀里数着数着就睡着了,沈初还得悲催地爬起来熬夜苦战。这大冬天的,又没暖气,手在外面很快就冻僵了,想想有胖儿砸的温暖被窝,还有胖儿砸牌暖手炉,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得多大意志力才能克服暖被窝的诱惑!长叹了一口气,沈初认命地认真整理起四书的注解起来。说到范雍囊中羞涩,也没充分的银钱买足够多的书籍,再说市面上的书籍含金量也不够,像很多大儒世家,他们对四书五经的见解都是不外传的,只会传授给子孙和学生,并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派。所以沈初想尽快整理出一份注解笔记来送给范雍,顺便也送一份给苏瞻好了。虽然他觉得苏瞻可能用不上,人家本身就是天才,家里也是世家,但是朋友嘛,都得有一份才对。※※※※※※※※※※※※※※※※※※※※李狄:娘子睡觉有暖手炉,孤一个人睡觉好不凄凉崽崽:父亲,我给你当暖手炉好不好?李狄:(嫌弃脸.jpg)不行,你是小电灯泡第15章 太学9这段时间,沈初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整理要送给范雍和苏瞻的四书笔记、注解。他在商城里选了现代认可度比较高的朱子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而且朱子所处的时代和原文里架空的时代比较像,几相权衡,这个版本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了。《大学》只有两千来字,《中庸》只有三千来字,都属于言简意赅、充满哲理的类型,沈初便选择了手抄,这样还能顺便练字。但是要附上朱子的注解,还有一些或重要或晦涩或争议的字句解释,字数就比较多了。沈初自然不敢加上自己的看法,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和文里的其他人观念有着千年的代沟,而且在现代他对国学也不是很了解,如果误人子弟那才是罪过了,顶多在对抄写的内容有所选择,不重要的或是冗杂的去掉,好的章句多抄点解释和注解,不那么有道理比如被后世引申为性别歧视的、愚忠愚孝的就都直接跳过了。即使如此,抄完一本书,还要一式三份,那也是不小的工程量,尤其像《论语》和《孟子》都是好几万字,再抄书就不现实了,只能买原文版,然后再抄注解。肯定也是没法一起抄完送的,少不得得慢慢来,抄完一本送一本。《大学》字数最少,只有两千来字,花上六七天左右就能抄个三份出来。沈初边抄边忍不住吐槽,觉得这毛笔字已经很难写了,更别说这还要用毛笔写繁体字,简直不人道啊!难怪十之□□的读书人,性子都一等一的有耐心,之乎者也、磨磨唧唧的不行,像苏瞻这样跳脱的还是少数。嗯,原文是不会注意到这样的细节的,应该是穿到这个世界后,世界自动补足的细节。这大冬天的,气温日可见地走低,都快到了破冰磨砚的程度,往怀里塞好几个汤婆子,都治标不治本。蜡烛的光线也昏昏弱弱,沈初觉得这古时候的书生真心不容易,家境好点的还能来个暖炉、红袖添香之类的,这家境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坚持了。沈初在商城里面兑换了一柄侍女捧莲花灯盏,只不过里面放的不是蜡烛,而是台灯,而且是高效率太阳能电池供电。为了避免引人怀疑,这灯盏的光线和蜡烛光线看起来一样,只是更为明亮,而且不会摇晃。嗯,这样至少不那么费眼睛了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沈初边抄写边碎碎念,这盘竟然指的是沐浴的澡器,朱子注曰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沈初又在自己的那份上,用朱砂笔写上自己的想法。这么一来,沈初大概花了十天誊抄了三份注解版《大学》,比预计的速度要慢,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青黑也很明显。就连崽崽都知道心疼自己爹爹,后来每天睡前自己乖乖躺到床上,双手拉着被子眼巴巴看着他道,爹爹,崽崽长大了,不用爹爹陪着睡了,爹爹早点背完书早点睡觉。沈初那心里真是暖暖胀胀的,觉得自家儿砸怎么这么乖、这么懂事!不过还是继续每天都陪崽崽入睡,这是他们父子俩难得的互动时间了。他也没有继续丧心病狂地用背四书代替讲故事,但是崽崽每晚听完一个故事,就趴在爹爹怀里安静地睡觉,懂事得不得了,也不用花很多时间。沈初觉得,崽崽是他在这个世界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他一定要让他们父子俩在这个世界能好好活下去。这天晚上,在家里用过晚饭后,沈初带着崽崽将终于抄完的《大学》注解本给范雍送去。范雍就住在他们旁边,租的院子和沈初家格局差不多,都是两进院子,但房间是单独租出去的。这不算大的院子,大概住了七八个人,都是太学学生,位置好的房间要贵些,有些家境窘迫的,也有合住一间的。范雍租的房间在东南角,不大不小,一个人住刚刚合适。沈初带着崽崽从角门进去,刚好看到一位姓陆的书生正在门口煮粥,瞧见他热情地和他打招呼。除了范雍外,沈初和这院子里的其他人都不太熟,只是来的次数多了,混个脸熟而已。这些书生家境都很贫寒,能够从各地获得到太学读书的资格,在当地基本都是负有盛名的,所以难免都有些清高孤傲,不如范雍大度平和。以往他们都觉得沈初就会钻营点营生,经常混迹于市井坊肆之中,多少对他有些轻视,再加上沈初还能凭自己的本事买上那么一大座院子,他们又是眼红又是酸葡萄心理。沈初自然也不愿贴他们的冷屁股,在他看来,这些书生本来家境就很困难了,何必还那么清高瞧不起行商走卒,还不如范雍看得开去相国寺集市卖字画,再说那些商贩又怎么了,也是凭本事凭自己的勤劳挣口饭吃。两边基本都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来的态度,范雍以前还试图调和,但次数多了,也就不勉强了。不过自从上次沈初在课堂上关于忠恕违道不远的见解传开后,太学里很多真才实学的书生都颇为佩服他,一时将他引为榜样,与范雍都相差无几了。所以方才陆书生瞧见他才那么热情,倒弄得沈初很不好意思。不过人家都那么友好了,沈初自然也不是那么计较的人,他还顺便从给范雍带的咸菜咸肉里取出些送给陆书生,陆书生看着他的眼睛里都快泛着亮闪闪的光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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