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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了。〃冯桥笑笑说,露出两小排白牙,眼神也特温柔,像微风轻轻挑起波浪的大海。

冯桥走过来,和我拥抱。他小声的问〃纸条的事儿处理好了么?〃

〃好了,我把纸条枪毙了。〃我小声地告诉他。

晓晓的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他们都说你脑子病了。〃

我们大笑,冯桥也笑得喘不过气来。我脑子是有了毛病好一阵子,不过这会儿好了,傻瓜。

大学里像晓晓这样单纯的女生已经不多了,并且还是个百分之百的处女。在大学校园里,处女比国宝大熊猫还珍贵,因此哪个男生要是找女朋友时还问人家是不是处女?一准儿被骂为傻。

照例,团圆饭是一定要吃的,选在〃三只耳〃吃鱼头火锅,这里的火锅比较好吃,价钱也不贵,因此我们经常来。四个人照例要了四斤鱼头,一扎啤酒。朝晖依然凶猛依旧,不到几分钟就把三四个鱼头啃得乱七八糟,跟上辈子饿死了似的。而且他这人一喝了酒,话特多,几百年前的陈谷子烂芝麻都要翻出来说一遍,连他初中二年级时在路上捡到了十块钱都还在说,十块钱对他的作用多大啊,乐到今天呢。

我突然想起上次晓晓过生日也是在这里吃的饭,那天叶旖旎也在,她一个劲儿和朝晖喝啤酒,他们说那叫〃单挑〃,真不是他俩买单,他们不知道心疼。朝晖那厮后来也真不要脸,还用蹩脚的四川话和叶旖旎划拳,听起来真r麻,什么〃哥哥好呀妹妹好呀〃,听得我浑身起j皮疙瘩,麻麻的。

回过头来,看见服务员又过来给朝晖换碟子了,这孙子一遇到吃,就不亦乐乎,忘了爹娘。吃着吃着突然看见面前有团花花绿绿的影子,睁大眼睛一看,就是叶旖旎。挽着一胖得跟猪似的中年男人。我他妈正到处找她呢,没想到她自个儿乖乖送上门来了。我立马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朝晖第一个拉住我,冯桥也站起来,按住我,说这是吃饭的地方,不是闹事儿的地方。我哪顾得了这么多啊,看到她我跟吃了苍蝇似的难过。

第一部分 冯桥回北京了 第12节 这一群人都在想什么

我慢慢走过去,把手搭她肩上,装作热情地问:〃旖旎,这你吊的凯子呀?不错嘛,当官儿的,还是大款呀?〃这小贱人比我还会演戏,笑得春光灿烂的。〃林朝姐,这么巧啊?〃

我对着胖猪无比妩媚地笑了笑,〃我让我妹妹跟我出去说两句悄悄话啊?〃

胖猪流着口水看我,一个劲儿猛点头。

我拉着叶旖旎出了门,只见冯桥跟了出来。我叫了一辆出租车,死活把叶旖旎拖上了车,冯桥追在后面喊:〃林朝,你他妈给我回来!〃

叶旖旎一上了车就开始发抖,〃怎么,你想绑架我?〃

〃绑架你,你值几个钱?〃

出租车司机也被我吓得一楞一楞的,开车的双手都在发抖,把车开得东摇西晃的,他准以为遇着了抢银行的女劫匪。我透过倒车镜看我,这张脸,这么清秀漂亮,离抢银行的脸还隔了十万八千里呢!

我把叶旖旎拖到了芳草东街的一小胡同里,我一只手抵在墙上,一只手c在腰上,动作滑稽,像在耍流氓。

我认真地对她说,你每次只要在我面前出现,我都有新的问题要问你。

她拿鼻孔看看我,不耐烦地说你问嘛!

你跟朝晖是不是上过床了?

她睁大眼睛,不敢相信我会这样问她。不过她演戏的功夫我知道,跟朝晖有一拼,她立即笑起来,你想到哪儿去了呀?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我坚定地问她一遍:你说的,普通朋友?

她骂了我一句神经病。

我说如果真是普通朋友,那就没什么。不过如果你骗了我,我会知道的,到时候你甭怪我不客气。

于是我转身离去,听到她又骂了句傻,还说你丫有种就管好自个儿的老公啊,该整容就整容,该隆胸就隆胸,该吃c药就吃c药,干嘛拴不住自己的老公倒怨起别人来了?

接着听到她一阵淅沥哗啦的笑声,像深夜里月亮下面秋风把树叶吹得唰唰唰的声音。一阵风吹过,我的眼泪流出来了。其实我没有哭的理由,但是我也没有不哭的理由,我只是想哭而已。行人匆匆从我身边过,没人回头看我一眼,尽管我的表情可怜得让人同情!

没有人会心疼你,除了自己。于是我擦干眼泪,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原地。胖猪还坐那儿跟一傻似的等着叶旖旎,见到我,跟我笑笑,口水流到了嘴角,我说你等着她,她一会儿就来。完了我在心里骂了句c你妈,全他妈是一群傻。包括叶旖旎,包括我,包括冯桥,还有那个不敢出面的j夫我的男朋友朝晖。

回到座位上,我抓起一瓶啤酒咕噜噜下去了半瓶,觉得胃里涨得满满的,涨得想吐。我看朝晖,这孙子居然不敢看我,埋着头继续啃一个原本已经乱七八糟的鱼头;我看晓晓,她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我拍拍她的肩膀,没说事;我看看冯桥,他盯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深意。

很难明白,我都不知道他妈的这一群人都在想什么。

第二部分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 第13节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

从〃三只耳〃回来,我吐了好几天,连着几天胃里都难受得要命,每天都要吐好几遍,吃什么吐什么,整天把那马桶跟个孩子似的抱着。一边吐,一边流眼泪。朝晖过来给我拍背,给我递白开水,这厮一旦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就跟蔫了的花儿似的,尽在我面前装孙子。平时你瞧丫那c行,多威风啊,他是我的天,他是我的地,他简直就是我的一切。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

吐过了后我爬到床上躺着,眼睛瞪着天花板发呆,觉得自己就跟要死了的人一样,眼珠只会盯着一个地方了,而且转都不怎么转了。心想人快死的时候,恐怕也就这样吧,我的状态让我自己看着都觉得害怕。

朝晖为了讨好我,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连我的脏衣服也给我洗了,还熨好了整整齐齐挂在衣柜里,我以前怎么对的他他这会儿就是怎么对的我。好几天我都没跟他说一句话,他尽量跟我套近乎,像追我那会儿一样讨好我。他把我最喜欢的玻璃花瓶擦得干干净净的摆在茶几上,每天换上一束新鲜的玫瑰,花开得很漂亮,还带着露珠,但是我不想开口说话。他给我买我最爱吃的钵仔糕,一小排小钵就放在床面前的桌子上,特别可爱,但是我懒得去多看一眼。他放我最爱的听的音乐,他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他。

他做一切尽可能让我开心的事,真够菜的。我睁着眼睛回想跟他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我哪儿对不住他了?人真是贱,你越对他好的时候他越是不知道。

他终于忍不住了,爬到我的面前大哭了起来,像当初他突然在冯桥家楼下的草地上哭起来一样,他在我面前哭得特伤心。〃姑乃乃,我求你了,别折腾我了,放过我好不好?我知道我错了。我要再敢做对不起你的事儿我就他妈是一孙子。你原谅我好不好?你冲我大叫啊,你冲我发火啊,你怎么样都行就是别不理我,你一不理我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的世界天崩地〃

这厮演戏的功夫我又不是没有领教过。随便他,爱怎么着怎么着,不理他。

我起床刷牙,换上衣服,揣着随身听,出门,下楼梯。一个人在街上游荡着。成都一过了国庆天就开始凉了,如果再下点雨的话,还挺冷。

我叫了个出租车,到了春熙路,下车走了一段儿,在〃石头记〃买了个银手链儿,挂在手腕上叮叮当当的响,像风铃的声音,清脆悦耳。在龙抄手吃了点东西,穿过天桥,在王府井隔壁的麦当劳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要了杯咖啡,慢慢喝着。

麦当劳的咖啡一如既往的特难喝,淡得几乎接近于没味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喝。我这人有时候有点找不着路的感觉,有人说那叫〃迷茫〃,我说那叫糊涂。比如我常常一个人到了酒吧,居然要一杯咖啡,弄得服务员很不高兴。

我一个人的时候不爱喝酒,虽然别人都爱在一个人的时候喝闷酒以体现深沉。可我不是,我一个人的时候坚决不喝打死也不喝。相反跟别人在一块儿的时候,如果他说喝咖啡吧,那我肯定说喝酒吧。

我常常一个人的时候会有想哭的感觉,兴许只是一阵风吹过的原因,也有可能只是听到一小段伤感的音乐而已,或者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而这个背影曾经让我激动过。也就是说,常常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伤感,伤感得流眼泪,而伤感的眼泪一般都是温柔的,从脸上经过的痕迹冰冰的。

高中的时候我们班一女生失恋了,回家拿着茅台当开水喝了,半瓶下去,立马送到医院洗胃,她妈在旁边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

我从来不会去喝白酒,比如伏特加一定要兑了绿茶才行,威士忌一定要加冰,我觉得这样才不会虐待自己。但是我也想过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特想喝酒了,我就喝五粮y吧,或者茅台,否则会觉得心里不平衡。

常常会觉得生活就在两个极端之见来回逗留,常常觉得我的生活总是在高c和低谷之间怅惘,不是0°,就是100°。

这样的生活状态常常会让人莫名痴狂,疯疯癫癫而不知所措,仿佛漫长的一生常常只是瞬间的感觉而已。我其实也特羡慕班的那些淑女,我也特想像他们一样好好活着,平平静静地活着。

还没坐到十一点呢,朝晖就打来很多个电话和发了很多条短信,我根本就不想去理他。就在我准备关机的时候,看到冯桥发来的短信:〃每个人都会犯错误。难道还会有比吸毒更难改的错误吗?〃

这招真狠,明明知道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个,还故意吓唬我。我想要是朝晖那孙子急了,耐不住寂寞了,找叶旖旎上床去了。这小呢子前阵子刚被我打了,正恨我恨到骨子里呢,要她再给他下点药,那朝晖岂不是又完蛋了?那我岂不是又完蛋了?

我,靠!生活怎么乱七八糟啊。

我连忙打了一车,直奔郭家桥,咚咚咚冲上了楼,跑得大汗淋漓,连忙拿出钥匙来开了门,看到客厅里堆了一堆啤酒瓶,朝晖和冯桥正喝得颠三倒四的在唱着歌儿呢!我总算松了口气,连忙蹲下来收拾起地上的啤酒瓶,就在我起身的时候,朝晖一把抱住了我:〃老婆,别走。〃

我甩开他的手,他粘住我,〃老婆,别走,好不好?〃我把他扶正,坐好,认真地对着他点了点头,我怕他以为这还不算数,我又斩钉截铁的补了几个字:〃好!不走!〃

朝晖咯咯笑了两声,往背后的沙发上一躺,没几分钟就打起了猪叫声似的呼噜。冯桥喝完手中的半瓶酒,冲我傻笑了一下,也就地躺下了。

生活还得继续。

有人跟我说过,爱一个人就要包容他所有的缺点,甚至是缺陷。所以我常常都在原谅朝晖,他做了每件对不起我的事后,我都会原谅他。我躺在他身边看他熟睡的时候,我会把自己的脸贴在他的脸上。我想我真的爱他,是真的爱他。这样的爱无私得要命,我常常为了保全这份爱既使伤害自己也在所不惜。

天气越来越寒冷,已接近12月。校园招聘会的门票发下来了,上面印着蓝天白云下面我们学校的体育馆,雄伟而漂亮。

我和朝晖很少到草坪上去睡觉了,因为冬雨淅淅沥沥,草坪常常都是湿漉漉的,雨水积在里面,像高低不平的小沼泽。这些草腐烂了,跟泥和在一起,成为下一片绿草的肥料。

生命就是这样,来了又去,来来回回。

我问冯桥还想不想去酒吧唱歌?我们就去演一场,感受一下当年的气氛。

冯桥说真是个好主义,得想个办法发泄一下了,否则体内毒素会排不出去,脸上会长满青春痘。

我给玉林酒吧的邓六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安排一下,我们去唱一个晚上的歌,免费的。

邓六高兴得不得了,连说好啊好啊!要不就这个星期六,怎么样?

我说好。

于是和冯桥朝晖一起随便练了几首老歌,主要是些怀旧的,怀念青春岁月的歌曲。这些歌曲已经如雷贯耳,不过照样有人喜欢得不得了。

提起我们唱歌这事儿的源头,得慢慢叙述。

先从一个叫邓六的人说起,此人长得浓眉大眼招风耳,一看就是不太好对付的主儿,认识他的时候他是玉林酒吧的经理。

在此之前我们曾经以〃青葱草〃这个名字上过舞台,其实也就是冯桥弹吉他朝晖弹键盘我拿个麦克干吼了几句,没想到还得了个业余组的二等奖。认识邓六后他跟我们说他的场子特别火暴,都是些年轻的小白领儿们经常光顾的场所。他们比较怀念大学校园生活,所以一些怀旧的经典老歌比较受欢迎。原本有一个乐队的,但此乐队每晚跑两个场子,跟不上时间,所以有时候怠慢了顾客。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请我们去试一下,每晚9点到10点,价钱按以前的标准给,一人一天晚上70块,逢年过节什么的加到100块一人,小费归我们。

我们掐指一算,一个月我们一人也就2000左右了,相当于小白领了。于是加紧排练了几首歌,在中秋节的晚上就登场了,虽是试场,但由于那天场面热闹,表演出色,邓六还特地请我们吃了一顿烤鱼并一人赏了一包云烟。

我是不抽云烟的。于是就便宜了朝晖和冯桥。

八月十六的晚上正式演出,真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呀,那天的场面才叫热闹呢,看惯了我们上课的教室,再看那儿,才明白什么叫座无虚席。先唱了几首经典老歌,其中《yesterdayoncemore》和毕业生的主题曲《thesoundofsilence》博得了观众的喝彩,最后一曲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更是赢得了欢呼和尖叫。

朝晖那天的造型,跟老狼有点像,嗓音也十分相似,惹得当场的年轻女孩子们闹翻了天。底下越闹,这厮就越装酷,从头到尾头都没抬起过头,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舞台上有一束光从上s下来,刚好笼罩在他身上,显得他特像一忧郁的王子。只见他歪着头,唱得忧郁伤感极了,我在一旁都感动得差点落了泪。

在酒吧这段日子,是我来到四川后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儿,我从来都没觉得有过那种强烈的挥霍青春的感觉。直到在酒吧唱歌,我才知道其实我们唱出来的每一个字儿,弹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们的青春。

我嗓音比较磁性,合适唱一些中音的歌,偶尔还能客串唱一下男人唱的歌。在成都这片土地上,娱乐业靠美食、美女和府南河边的茶铺支撑着,这些构成了成都娱乐业的三大支柱,就像工业农业服务业是构成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一样。

我们在玉林酒吧的时候,认识一个女孩,长得如花似玉,婀娜多姿。她说她喜欢听我们唱歌,也喜欢我们乐队的名字,因为我们叫〃青葱草〃,这让她觉得直白和年轻。

她说她是在酒吧做〃托〃的,我问什么叫〃托〃?

她说就是男人请我们喝酒的时候,我们从酒水里拿提成。

所谓的〃托〃,实则诱饵的意思。酒吧拿年轻漂亮的女孩来做诱饵,就叫做〃托〃。有了〃托〃,男人就会慷慨解囊,开路易十三,开皇家礼炮,开瑞典伏特加或者杰克丹尼。

所以说,这是个美女经济时代!

第二部分 生活真他妈没意思透了 第14节 学校开招聘会

我想我之所以会再提起酒吧里度过的那些日子,是因为有一种模糊的情愫在里面。而这样的感觉,我从前不曾有过。

我在那里认识一个30岁的男人,他常常来酒吧独饮,所以认识了我。我常常会用一种比较异样的眼光去欣赏那种坐在角落里特显孤独的男人。在温柔催眠般的音乐里,桌上的蜡烛跳跃着橘红的火焰,周围有的人醉了,有的人醒了,惟有他一人,还在独饮,而他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身品位的打扮。

他第一次来到酒吧的时候点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喝不完存了起来,下次来的时候就找服务员要个杯子,三分之一扎的冰块儿,兑了,然后慢慢喝着,像是在品。他的一瓶酒总要喝很多次才会喝完,所以每次他都存起来,说明他过几天又会再来。那段日子我习惯了看他,像习惯了看家门前的一道风景。

我在冯桥轻柔的吉他声里唱完《恰似你的温柔》后他让服务员递上一张纸条,礼貌地问我表演结束是否愿意和他聊聊?我看了他一眼,他有成熟男人的稳重和干净的魅力,他的脸总是干净的,而我喜欢干净的男人。

我也觉得他这样的邀请方式挺好,不像有的暴发户直接摇摇晃晃端着酒杯上来要求歌手和他干杯,那样实在太粗鲁,何况唱歌的人是不宜喝酒的。

于是我下去了,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他说请我喝一点他的酒,我说我喝不惯纯的,他说加点冰块就好了,可以试一下。于是他给我倒了比杯底高出一点点的威士忌,加了两三块冰,我抿了一口,有一种麻醉的感觉。

曾经一段时间这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梦,我现在仍然觉得那叫梦。因为他离我仿佛又远又近。我跟他聊天的时候很愉快,也很轻松,常常在晚上表演结束后都和他聊一会儿,然后我才告别离去。

有一天他问我:舞台上的那两个男孩哪个是你的男朋友?

我让他猜猜看,他说两个都像,但是两个又都很像我的好朋友。

我笑得咯咯咯的。然后陪他喝了半杯加冰快的威士忌,喝完后我走了,从那天起再也没见过他,因为从那天起的第二天我们就再没有去酒吧演出了。

原因是冯桥突然说他太累了,要全心全意对付期末考试了,这就是现实。虽然这个现实试图把我从梦境里拖出来,可至今仍然常常想起,一个干净的男人,一段轻柔的曲调。

于是我们没有再去,这段回忆在我的心目中,就像轻轻咬了一小口苹果,嚼在嘴巴里,微甜,也酸酸的。

我没有给他留过任何电话,我也没有任何他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遇见过。

我跟朝晖说起这样的感觉的时候他说觉得这像初恋。

从酒吧离开的时候我们刚好唱了两个月的歌,从邓六那里拿到七八千块钱,后来这钱用来买了一把吉他,但在买吉他之前我们还是坚持着去大吃了一顿,叫民以食为天。

我和冯桥还有朝晖在巴国布邑吃了一顿川菜,听着里查克莱德门的钢琴曲,喝了两瓶九四年的长城干红。吃饱喝足了,朝晖就来劲儿了,要我和他玩两只小蜜蜂。我说去去去,我又不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朝晖说就玩一把,无论如何也玩一把。于是我说那我给你出一脑筋急转弯儿,你答对了我就跟你玩。

朝晖说我还不信了,我猜了22年的脑筋急转弯了,还没人难倒过我呢。放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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